一、提高政治站位,在加强党的领导上有新提升
全市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按照“四个坚持围绕”“六个聚焦”重要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主动谋划和开展审计。坚持市委审计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召开六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四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十一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形成了“环带”专项审计调查、乡村振兴政策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运用自然资源评价体系自评等综合报告,均获得市委审计委主任批示,特别是在自评综合报告上批示要求各分管市领导和责任部门抓实整改、提升。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强化审计监督上有新作为
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不断更新审计方式方法,持续拓展审计广度深度,强化审计监督取得新进展和新作为。今年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对财政和部门预算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环境资源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披露。如,在财政和部门预算管理审计中,披露了县级政府财政收支不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揭示了造价虚高问题突出、项目前期准备不足、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环境资源审计中,发现了污水治理存短板、监督执法不严格、税费征收不到位等问题。把揭示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密切关注财政、国企国资、政府投资等重点领域风险,及时揭示和预警经济运行中的不良苗头,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规范管理、防微杜渐,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锚定争创特色,在深化改革创新上有新亮点
一是创新开展“审巡纪”联动监督。配合出台三类监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审巡纪联动“二统六同三促”的“263”工作法。联动以来,移交问题线索数量同比上升53.1%,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同比提高36%,并被列为全省唯一试点。二是创新“1+3+N”跟踪审计机制。即“一个目标+双随机调配、数据式锁定、科技化核查+N个结果运用”,有效促进工程建设水平提升,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创新“三函一书”,通过运用问题提示函、风险预警函、整改督促函、线索移送书,促进跟踪审计成果“一果多用”。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共核减投资额1.17亿元,为政府节省大量财政资金。相关经验做法获得审计署主管的《审计观察》第7期刊发推广,改革工作成效多次获《闽北日报》《闽北快讯》等报刊报道。三是创新生态保护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出台《关于生态保护监督贯通工作方案(试行)》,审计机关将生态重点领域监督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机关报告,人大常委会机关发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行政性与审计监督的专业性有机贯通,推动“环带”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专项审计查出的62个问题全部落实整改。相关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毅的批示肯定,并专程到南平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调研。
四、紧盯民生领域,在兜牢民生底线上有新成效
坚持审计为民情怀,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开展了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医疗器械采购和医疗收费等重点民生领域审计。如,在全市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审巡纪”联动审计项目中,核查相关项目621个,移送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重大问题线索22个;在粮食安全审计中,揭示了永久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较低、涉粮惠农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审计中,揭示了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不够深入、“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社会化职工继续教育开展不足等问题;在市第一医院审计中,重点披露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疗业务收入挂钩、医疗服务收费不规范、医疗物资采购不合规等问题。
五、打造研究型机关,审计工作质效有新进展
开展研究型审计是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一年来,南平市审计局致力于研究型审计机关的打造,将审计项目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研究型审计成效显著。如,审计机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3篇探源文章获得市委探源专班采用刊发;申报的《农业农村审计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路径分析》课题被省审计厅立项,《审计激发生产要素活力 助推乡村产业发展路径探析》被《中国审计》刊发。生态审计相关经验做法先后获得审计署《审计工作通讯》第19期,《审计观察》第8期、第12期等刊发,并经国家发改委组织筛选,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成果案例汇编。2023年,相关经验做法先后获得审计工作通讯、中国审计报、审计观察、中国审计等重要刊物发表12篇,并荣获全国审计通联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六、推动闭环管理,审计整改工作有新突破
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一年来,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审议意见,持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督促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落细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整改闭环管理。一是抓理念,压实责任。持续推进《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实施意见》,强化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责任主体意识,督促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抓质量,夯实基础。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分级检查、复核、销号制度,重点核实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到见人见事见物。实行审计整改结果“双认定”,提升审计整改质量。三是抓联动,落实实效。强化“巡察—审计”、“督察—审计”、“人大—审计”整改共督联动。截至2024年8月末,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6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继续加大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力度,并在年底前依法公告全面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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